“廉洁工作站真不错,把我们村集体消失了十多年的租金找回来了……”藤县太平镇浮田村村干部黄某某等人说起村廉洁工作站的作用,赞不绝口。
这件事还得从 2020年12月的一天说起。藤县太平镇浮田村廉洁工作站陈站长到该村开展“一站两网”日常工作,村干部黄某某走上前,小心翼翼地说:“站长,我想跟你反映点情况,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廉洁工作站就是要收集大家的社情民意,是村民家门口的纪委,有什么都可以说。”陈站长说。
“今天村支书祝某某让我们在一份村集体所有的山林租赁租金转账委托书上签字,但是这个租金是汇入村支书自己的账户,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呀?”
“你们放心,我一定尽快查清楚此事。”陈站长说。
集体山林租金转入个人账户,到底有什么猫腻?带着疑问,陈站长第一时间把问题线索汇报给镇纪委。镇纪委立即组成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原来,2005年广西金桂林业集团与浮田村委签订了为期30年的山林租赁合同,约定2005年至2009年每年租金为每亩20元,2010年到2035年每年租金是每亩30元。因为当时还没有实施三资管理,村里没有集体银行账户,合同约定涉及的7.5亩集体山林租金便存入时任村支书祝某某的个人账户。
在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台账等材料后,太平镇纪委找到了村支书祝某某。
“我们想向你了解一下2005年与广西金桂林业集团签订合同涉及7.5亩村集体山林的租金收取和使用情况。”
“7.5亩村集体山林2005年到2009年的租金共计750元都是转到我个人账号,这部分资金已经用于村集体开支,当时的村干部都可以作证。2010年以后的租金总共是2475元,都存在我的账户里没有提取使用。”面对调查组询问,祝某某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违规私存集体资金的情况,却坚决不愿意承认私自挪用资金的事实。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镇纪委对时任村两委干部开展走访谈话,但年代久远,加上村干部人员变动等情况,无法证明祝某某所说的其收取的750元租金用于村级集体支出。
随后,镇纪委调取了祝某某银行卡的流水记录,发现祝某某每年都会往此银行卡存入一定金额的钱款,这些钱款加上广西金桂林业集团存入该银行卡的租金收入,刚好够用来支付祝某某每年要缴纳的人寿商业保险金额。同时,通过联系广西金桂林业集团提供的租金拨付记录,发现2005年至2009年的租金750元是在2010年7月才统一支付的,祝某某之前所说的该笔租金全部用于村级集体使用情况显然不实。
“我不应该违反财经制度,把公款存入私人账号,还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提取,拿来冲减保险的缴交金额,就不会被发现……”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祝某某羞愧地低下了头,对公款私存的违纪事实供认不讳。2021年12月,祝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3225元予以追缴。(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