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闫晨光摄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月16日11时到17日11时,呼和浩特新增4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累计确诊7例,另外有10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确诊病例中,新城区1例,玉泉区2例,赛罕区2例,土左旗1例,武川县1例。经专家会诊,1例为普通型,6例为轻型。目前,确诊病例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均平稳。
记者:闫晨光
此前报道
呼和浩特三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据央视新闻消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调整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16日23时起,将玉泉区祥和苑小区、玉泉区坤泰小区(三区)、赛罕区颐和家园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呼和浩特:乘火车出行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据央视新闻,按照呼和浩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月16日起,从呼和浩特站、呼和浩特东站、托克托东站、察素齐站出行的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铁路部门提示,请出行旅客及时关注车站公告,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内蒙古呼和浩特发布疫情防控Ⅲ级预警
呼和浩特卫健委2月16日消息,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罕区共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六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2022年2月15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2年底。
二、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呼市官方媒体发布的确诊病例相关信息,凡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凡近期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各旗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旗县区、本单位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按照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