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2022年2月15日20时40分,包头稀土高新区接到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目前来(返)我区居住的包某某、黄某(1)、黄某(2)3人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黄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包某某、黄某(1)、黄某(2)3人2月11日19时许,驾驶私家车从呼和浩特市回到包头市家中。现包某某、黄某(1)、黄某(2)3人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一次核酸结果为阴性)。与包某某、黄某(1)、黄某(2)3人在市区活动期间密切接触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与包某某、黄某(1)、黄某(2)3人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3人关系:包某某为黄某(1)的母亲,为黄某(2)的奶奶。
包某某在包头市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1日
19时许,和儿子、孙子乘坐私家车从呼和浩特市家中出发。
22时,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辉华府小区家中后,再未出门。
2月12日
10时,与儿子、孙子去东河区北梁新区南七区儿媳妹妹家。
11时30分,离开东河区,乘坐私家车辆去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
12时10分左右,到达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接儿媳下班。
12时20分,在滨河新区民馨路上的马家私房面就餐。
13时许,离开滨河新区马家私房面。
13时15分左右,乘坐私家车回到金辉华府家中,当天再未出门。
2月13日
全天在家未出门。
2月14日
11时,步行去美式层双小区儿媳同事家中。
12时30分,从美式层双小区步行返回家中。
2月15日
全天在家未出门。
22时许,接到稀土高新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黄某(1)在包头市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1日
19时许,和母亲、儿子驾驶私家车从呼和浩特市家中出发。
22时,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辉华府小区家中后,再未出门。
2月12日
10时,与母亲、儿子去东河区北梁新区南七区妻子妹妹家。
11时30分,离开东河区,驾驶私家车辆去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
12时10分左右,到达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接妻子下班。
12时20分,在滨河新区民馨路上的马家私房面就餐。
13时许,离开滨河新区马家私房面。
13时15分左右,驾驶私家车回到金辉华府家中。
13时25分左右,驾驶车辆送妻子到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上班。
13时35分左右,与儿子驾驶车辆去美式层双小区妻子同事家中。
17时25分,与儿子驾驶车辆离开去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接妻子下班后,回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辉华府家中。
17时57分,与妻子、儿子在金辉华府东北角佰安城生鲜超市上二楼取快递,快递未到,到超市一楼买雪糕。
18时10分,与妻子、儿子回到家中,再未出门。
2月13日
11时,与妻子、儿子下楼玩雪(全程佩戴口罩)。
11时10分左右,与妻子、儿子步行到金辉华府东北角快递超市取快递(全程佩戴口罩)。
11时20分,与妻子、儿子步行前往民馨农贸市场(全程佩戴口罩)。
11时50分左右,到达民馨农贸市场购买了蔬菜(全程佩戴口罩)。
12时左右,离开农贸市场,步行回到家中。
18时,乘坐出租车前往包头市火车站。
18时18分,到达包头市火车站。乘坐火车K7916次列车4车厢23号回到呼和浩特市,在呼和浩特火车站下车。
已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西街锦江之星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黄某(2)在包头市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11日
19时许,和奶奶、爸爸乘坐私家车从呼和浩特市家中出发。
22时,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辉华府小区家中后,再未出门。
2月12日
10时,与奶奶、爸爸去东河区北梁新区南七区妈妈妹妹家。
11时30分,离开东河区,乘坐私家车辆去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
12时10分左右,到达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接妈妈下班。
12时20分,在滨河新区民馨路上的马家私房面就餐。
13时许,离开滨河新区马家私房面。
13时15分左右,乘坐私家车回到金辉华府家中。
13时25分左右,乘坐私家车辆送妈妈到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上班。
13时35分左右,与爸爸去美式层双小区妈妈同事家中。
17时25分,与爸爸乘坐私家车辆离开去包头市蒙中医院(滨河分院)接妈妈下班后,回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辉华府家中,再未出门。
2月13日
11时,与爸爸、妈妈下楼玩雪(全程佩戴口罩)。
11时10分左右,与爸爸、妈妈步行到金辉华府东北角快递超市取快递(全程佩戴口罩)。
11时20分,与爸爸、妈妈步行前往民馨农贸市场(全程佩戴口罩)。
11时50分左右,与爸爸、妈妈到达民馨农贸市场购买了蔬菜(全程佩戴口罩)。
12时左右,离开农贸市场,步行回到家中。
2月14日
11时,与奶奶、妈妈去美式层双小区妈妈同事家。
12时30分,从美式层双小区步行返回家中,再未出门。
2月15日
13时,步行去美式层双小区妈妈同事家。
17时,步行回家后再未出门。
22时许,接到稀土高新区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上述时间与包某某、黄某(1)、黄某(2)3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包头稀土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2022年2月16日4时18分,康巴什区疾控中心接到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转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已完成2针剂新冠疫苗接种,第1次核酸检测(双采双检)结果为阴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返康后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与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密切接触者行程:
2月9日15时30分自驾车(蒙BDW157)从呼和浩特市前往包头市,17时30分到达东河区北方阳光小区15号楼四单元父母家中并就餐。18时30分从父母家自驾车出发,18时40分左右到达东河火车站东关房加油站加油,其间大约停留20分钟,加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加油结束后从包头市出发前往康巴什区,21时返回康巴什区园丁小区12号楼2单元家中,单独居住未外出。
2月10日8时10分左右从家中出发,自驾车前往伊金霍洛旗南岸公租房长翔少儿篮球馆为学生训练篮球,12时30分左右返回康巴什家中,其余时间居家无外出。
2月11日8时05分左右从家中出发,自驾车前往伊金霍洛旗南岸公租房长翔少儿篮球馆为学生训练篮球,12时左右离开。12时20分至12时35分,在好又多超市(中医院店)购物(付款时间为12时32分)。12时47分至13时16分在和合超市(园丁小区附近)购物(付款时间为13时13分),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12日-14日,8时10分左右从家中出发,前往伊金霍洛旗南岸公租房长翔少儿篮球馆为学生训练篮球,12时30分左右返回康巴什区家中,下午居家无外出。
2月15日8时10分左右,前往伊金霍洛旗南岸公租房长翔少儿篮球馆为学生训练篮球,12时35分返回康巴什区家中。18时20分至19时06分在和合超市(园丁小区附近)购物(付款时间为18时55分),其余时间居家无外出。
2月16日7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鉴于刘某某在康巴什区活动时间轨迹,康巴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安全、最经济的方式,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共同筑起防疫屏障。
4。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2022年2月16日,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协查通报,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黄某某曾于2022年2月14日—15日在临河区有过活动轨迹,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被管控。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该密切接触者主要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2月14日,黄某某07:42从呼和浩特东站乘坐C487次列车(1号车厢6F1)前往临河,到站时间是11:02,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由临河的同事自驾车将其接至巴彦淖尔市中原农业保险分公司,在公司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2:30黄某某和3名同事到泰汇现代城小区南门遵义羊肉粉馆就餐,用时1小时,就餐结束后1名同事自驾车将黄某某送到华澳酒店前台登记,登记入住时间是13:30;16:00同事自驾车将黄某某送到巴彦淖尔市中原农业保险分公司开会,开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8:30黄某某与3名同事一起到鸥洲假日小区附近君王烤肉吃饭,用时1小时;饭后黄某某乘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回到华澳酒店,之后再未外出,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月15日,黄某某07:00在华澳酒店的自助餐厅吃早点,就餐结束后,黄某某与3名同事驾车到双河镇团结村村委会办理业务,之后到八一乡明诚养殖场办理业务,13:00黄某某等7人在光辉路老羊倌羊肉馆就餐,用时1小时,就餐后1名同事自驾车将黄某某送回华澳酒店办理退房,之后黄某某和另1名同事驾车返回呼和浩特市。
请上述时间与黄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分场)或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2022年2月15日,阿拉善左旗疾控中心接到呼市疾控中心协查函。经流调核实,我旗龙某某、李某某属于阳性病例高某密切接触者。现紧急寻找与下列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一、龙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8日9:00-10:30乘坐 G54949航班由呼市飞至阿左旗,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2月9日未外出;
2月10日13:32在福利院乘2路公交车,13:43在三道桥中心就业市场下车,14:40-15:40乘太西煤集团二矿新泰煤化公司通勤车由太西酒店停车场至太西煤集团新泰煤化工厂宿舍后未外出;
2月11日9:00-10:00乘坐太西煤集团二矿新泰煤化公司通勤车由太西集团新泰煤化工厂至太西酒店后院停车场,10:03在体育场西门站点乘2路公交车,10:13在特殊教育学校站点下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12日17:00-17:10西花园香江富源小区亚美生活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13日未外出;
2月14日7:15-7:50在都兰小区米家拉面馆吃早点,8:32在西花园小区站点乘1路公交车,于8:44在体育场西门站点下车后,步行至天盛广场心连心超市购物(从西门步梯进入、原路返回)停留30分钟,购物期间在蔬菜水果区停留时间较长,购物后10:20-10:31乘坐三道桥公交车站(体育场站)2路公交车到特殊教育学校站台,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15日17:13-17:38从都兰小区公交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至转盘电信公司站点下车,后步行至汽车站寄存处取货,18:50—19:05乘坐出租车(车牌蒙MY0612)返回家中未外出。
二、李某某活动轨迹
2月11日14:50-16:20乘坐 G54353航班由呼市飞至阿左旗,17:00-17:15到阿左旗档案史志局,18:50到西关新村家中未外出;
2月12日10:30-10:45到花园市场大门南侧三鑫水果超市,16:00-16:30到新华街三道桥市场购物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月13日11:40-17:40到驼旺商场49号商铺非主流服饰店、王子鞋城、深港皮鞋店、佰纳鞋店、飞驼鞋店逛街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月14日8:40-9:50到旗林水大楼二楼、教体大楼七楼办理业务,10:00-10:50到政务大厅,11:00到西花园社区香江富园小区,14:00-14:30到西城区卫康药店买药,15:00去驼旺商场一楼美甲店,16:05去驼旺商场斜对面阿盟医药购药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月15日,9:45-10:17到亚美百姓生活超市购物后回家。14:40-17:50到阿左旗公安局一楼户籍大厅,政务大厅公安窗口,二楼公证处,教体大楼七楼、八楼办理业务后回家未外出。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段与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苏木镇(街道)、嘎查(社区)或酒店、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阿左旗新冠疫情指挥部电话:
0483-8222360
阿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
0483-8222678
阿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0483-8222144
阿拉善左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