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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贯通两个责任 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博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内监督,总结提炼“一把手”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经验,修订完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工作。同时探索基层党建述责、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意识形态述责“三述合一”机制,督促“关键少数”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述责述廉是博州推动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举措之一,与之一同落实的还有规范协助职责、常态监督检查、系统整合资源、精准问责激励等各项措施。

据博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州按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州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清单要求,对州党委、州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行细化具体化,实行台帐化管理,破解“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精准监督、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锚定任务、履职尽责。协助州党委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纳入县市、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细化为4个方面17项具体指标,对各县市和州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制度,统筹运用考核结果。

州纪委监委还协助州党委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制度,出台向州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规范,对需请示报告的事项列出清单,规范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及时向州党委汇报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州党委做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协助分解责任、细化工作指标,规范提出建议,出台《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97条。对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及时提请会议研究。同时协助州党委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等,围绕明责、述责、督责,不断扎进制度笼子。

博州纪委监委把严格执纪、精准问责作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持“一案双查”,建立问责事项清单、通报曝光等制度,依规依纪精准问责,对牵不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的,就要挨问责这个“硬板子”。今年以来,全州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24名。并通过典型案例推进依案促改,让领导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真正认识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强化其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此外,该州坚持“四项监督”统筹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查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发现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还积极探索开展协同监督工作,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协同办理、舆论聚焦问题线索处置等制度机制,完善审计、财政、统计等线索移交办法,强化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使协助和监督贯通,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管党治党合力,切实把责任落实落细。”博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博州纪委监委杨立成|责任编辑侯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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