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原标题: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赵丹/文受访者供图

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江歌母亲江秋莲未出庭。大象新闻记者在开庭期间联系到江秋莲,她不停咳嗽,表示身体不适所以没有出庭,“我非常有信心,相信一定会胜诉,相信法律会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她同时透露,今后会重点打理网店,“赚钱生活,筹备费用起诉陈世峰。”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16日上午,江歌案二审引发广泛关注。庭审开庭后,网友发现江歌母亲未出庭。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到江秋莲,电话里她不停咳嗽,称身体不适所以没有出庭,目前独自一人在家。今年春节前夕,江秋莲受访时就出现身体不适,原因是因为看到刘暖曦的公开声明。“其实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感觉轻松许多,始终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心里没有那股劲儿提着了。本来想着好好的过个年,1月24日下午看到刘暖曦的那份特别声明,心里很生气。”江秋莲道。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二审开庭头一天是元宵节,江秋莲和前来参加庭审的律师团队一起吃饭,之后发文称,“歌儿离开我的第六个元宵节,和律师一同渡过,心里有太多思念、太多痛,也有了些许轻松!愿我的歌儿天堂安好。”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江秋莲称本来打算出庭,但是身体不适最终还是选择放弃。对于庭审结果,江秋莲表示目前不清楚是否当庭宣判,“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我非常有信心,一定会胜诉,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相信会站在善良正义的一方。”

江秋莲还想通过大象新闻向所有关注她的热心人表示感谢。“谢谢所有支持我的网友,正是因为有了大家的帮助和关心,我才能走到今天,才能坚持到现在。”

至于案子结束以后,江秋莲透露会专心打理网店,赚钱生活,筹备费用——陈世峰2037年要从日本出狱,等陈世峰在日本服刑结束之后,她会在国内对陈世峰进行刑事追诉。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学日本的女生江歌,在住所门口被闺蜜刘暖曦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歌母亲江秋莲认为,对于女儿江歌的悲剧,刘暖曦有责任。

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暖曦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书上认定刘鑫具有明显过错,判令赔偿江秋莲69.6万元。之后,刘暖曦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希望法院可以将案件发回重审,或者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她还公开发布了一份特别声明,称是为了要“将与江歌的绝世友情真实再现而上诉”。

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此前报道

“江歌案”二审16日开庭,刘暖曦出庭,江歌母亲不出庭

来源:九派新闻

“江歌案”二审2月16日在青岛中院开庭,刘暖曦(原名:刘鑫)将出庭。

2月16日早间,江歌母亲江秋莲发文:各位关心我的网友们,大家好!因身体原因,我本人今天不出庭参加庭审,有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全权代理,我放心又安心!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据悉,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曾用名:刘鑫)赔偿69.6万元。1月24日,江歌案当事人刘暖曦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

九派新闻记者联系江秋莲,其称对于刘暖曦决定上诉这一决定,她不感到意外。“她上诉就上诉,这是她的法律权益”。

此前据媒体报道,刘暖曦的一份特别声明中称:刘暖曦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刘暖曦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刘暖曦还表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凭空捏造、道德审判,完全抹黑了刘暖曦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她说:“为了我,为了三叔,为了三叔妈妈,也为了我和三叔绝世友情的真实再现,我必须上诉!”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暖曦有关。凶案发生时,刘暖曦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更多报道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在青岛开庭刘鑫与朋友碰面后进入法院

来源:都市报道

2月16日上午8点10分左右,刘鑫(刘暖曦)穿浅色羽绒服戴口罩出现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刘鑫朋友告诉@都市报道记者:刘鑫是从小路上绕到法院后面,从侧门进入法院。

江歌母亲回应二审未出庭:我不需要和刘暖曦当庭对质,相信一定会胜诉

重庆驱赶民警星巴克门店被送白花扔鸡蛋 此前已发道歉声明 无锡市确诊病例曾抵苏州工业园区,近一周内从苏州出来的人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