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10·12"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一审开庭审理

正义网嘉兴2月15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魏洁萍王晓佳)2月14日,由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自己在地图行业的人脉关系,通过他人获取了某省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31省省图、中国交通地图等32款地图印刷文件。之后,王某便伙同戚某、何某等人进行非法生产,王某还在戚某公司无印刷资质的情况下,结伙以其他印刷公司的资质获取武汉大学出版社开具的委印单,并大量超出委托印刷数量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等4款武汉大学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地图。

经查,涉案共36款地图被非法复制发行近1000万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往全国各地,非法经营数额约人民币1000万元。此外,被告人何某等人还在未获得迪士尼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印制并销售该品牌拼图,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

直至2020年9月,海盐县一名小学生发现嘉绍大桥北侧围垦区没有出现在浙江省地图中,学生家长向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了此情况,地图的“玄机”才被发现。该局立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接到案件移交函后,海盐县公安局于同年10月12日立案并展开调查。沿着销售非法地图的某电商平台商家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发现了以王某结伙的非法地图产销链条。

海盐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主动提前介入案件。阅卷核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围绕著作权归属、出版社证明材料、委托印刷手续等方面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证据补证工作,完善证据锁链。

因案件时间跨度长,纸质地图销售又呈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为准确界定非法复制发行的纸质地图数量、非法经营数额,海盐县检察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依托手机勘验软件、被扣押的账本等证据材料,结合犯罪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该院主动深挖约500万张非法地图的遗漏事实,非法经营数额追加了人民币近500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涉案地图的非法经营数额、数量,何某、戚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认定,各被告人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问题焦点展开辩论。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悔罪服判,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说明:浙江省高级法院管辖规定,嘉兴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全部由南湖区法院集中审理。(此举不违反最高法有关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审理的相关规定)

相关阅读:
苏翊鸣:单板滑雪永远没有最高的地方 冰墩墩雪容融参加外交部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