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
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
雨湖区以案为鉴整顿干部队伍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佘湘玲案的发生给我带来很大触动。”2月11日,湘潭市雨湖区七届纪委二次全会现场,与其他170余名参会人员一起观看佘湘玲违纪违法案专题警示教育片后,该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彭诗棋感慨道。
佘湘玲曾为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去年11月,湘乡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其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4.8万元。
为杜绝佘湘玲式悲剧再次发生,区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通过参加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民主生活会、发出监察建议、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及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该院举一反三,做深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出台规范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相关规定,实行办案情况月度分析通报制度;铺开“四风”等方面问题自查,排查37个方面51项廉政风险,制定完善制度措施12项;加大检察办案活动的外部监督力度,广泛引入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
“通过政法队伍整顿,干部队伍纪律作风、精神面貌得到好转,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提高。”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深化以案促改,督促问题整改是关键。”雨湖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朱海林说,将持续在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治根治本效果。(全媒体记者肖畅通讯员王珊珊冉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