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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一批海南自贸港 “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通关放行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张彬彬孙子道)趁着春节假期的尾巴,2月6日,一批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在海口海关所属八所海关通关放行,助力企业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全面复工复产,全力冲向“开门红”。这批设备是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氨汽提法设备,该企业申报的货值4184万元,减免税款约543万元。

“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发布后的第一时间,海关就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讲。得知我们将进口设备,立即派专人指导我们办理各项手续,让我们及时享受到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红利。”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附件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零关税”政策的自用生产设备试行负面清单管理。

海关将进一步扩大“零关税”政策宣传覆盖面,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引导更多重点企业用好用足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力支持重点园区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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