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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两部门联合发文:全面推行军事训练伤停训复训制度

近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印发《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

近年来,全军部队聚力推进备战打仗,大力开展实战化军事训练,军事训练难度和强度不断加大,对部队科学训练、防伤治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军委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形势与任务变化,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创新性提出一系列健康保护措施手段,全面指导军事训练健康保护工作实践,更好地保障部队从难从严开展实战化训练。

《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共分6章33条和1个附件,主要对军事训练安全保护、军事训练卫生防护、军事训练伤医疗与康复、军事训练健康保护管理等作出规范。强化军事训练全程全维健康保护,在功能维度上突出科学训练防伤、训练中卫生监督、伤后救治康复全程防护,在范围维度上统筹兼顾各军兵种特殊岗位特殊环境训练健康保护,在管理维度上突出训练安全管理与卫生业务管理有机结合、综合监管,在工作维度上强调各级军事训练与卫生部门之间,以及各级部队卫生机构、医院、疾控机构、疗养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全面推行军事训练伤停训复训制度,明确因军事训练伤临时停止训练和治疗后恢复训练的具体实施程序与要求;科学规范军事训练伤诊断标准,严格界定了军事训练伤分类诊断标准和损伤程度分级判定标准,并由原来技术层面上升到法规层面进行规范,为军事训练伤诊断和监测报告提供基本依据;实行军事训练与健康保护一体考核评估,将军事训练健康保护内容统筹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统筹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实现严格训练、科学训练与安全训练相统一。

来源:解放军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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