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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取经"求"卖相",一男子在烧饼中添加泡打粉获刑

正义网邢台2月9日电(通讯员马士江王凤荣)“一些无良商家为卖商品故意发帖,可把俺这无知老农害苦啦!”65岁的农民沈某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刚学会上网,便惹来了祸端。2月8日,经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沈某被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2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400元。同时沈某需要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4万元,用于消费者公益事业,并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年逾花甲的老农沈某仅有初中文化,多年来在路边商铺卖烧饼。2021年5月,他在子女帮助下学会了使用智能手机上网。由于天气寒冷,顾客都嫌卖得烧饼不鼓胀、口感差,希望能在网上找到解决方法。经搜索,沈某终于找到用“泡打粉”和面打出的烧饼,卖相鼓胀蓬松、口感香酥脆。6月初,他买来泡打粉后便开始用泡打粉和面进行售卖,直至同年7月23日临西县市场监管局巡查时案发。经检测,沈某售卖的烧饼中铝残留量为175mg/KG,隶属刑事犯罪。

该案经公安立案侦破移交至临西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对沈某使用“泡打粉”经营天数、制售烧饼数量、销售额等认真核实,并对其盲目轻信网帖的情况开展批评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了犯罪危害,最后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根据其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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