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余刚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2月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余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余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阅读: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耀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深圳又发现2名跨境货车司机核酸检测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