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除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
本报2月7日讯近日,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我省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将实施聘任制,破除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
中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教师本人所在学校负责;中小学校校长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学校将拟聘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聘任。中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三年,一轮聘期结束后,需开展新一轮的聘任工作,重新确定岗位聘任人选。
每轮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启动岗位续聘程序。每位高级教师在本人高级岗位聘期结束后均须参加期满竞聘考核,根据竞聘考核结果予以按高级岗位续聘、低聘或解聘。
竞聘工作完成后,确定被聘任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学校统一实施聘任,并颁发聘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中小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
《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肖卫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