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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作决定 护航自贸港

原标题:精准作决定护航自贸港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回眸过去的五年,一个个关键词诠释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紧扣海南自贸港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眼于事关海口发展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把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就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决议、决定,不断提高我市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海口扛起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省会担当保驾护航。

□海口融媒-海口日报记者黎鹏通讯员朱宗英陈志明

立足绿色发展新动力通过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

“火山孕育了羊山湿地,大地下陷后滋养了东寨港最美红树林,富有生态智慧的古老沟渠仍灌溉着万顷田洋,人们在生态修复后的湖与河边游憩,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这就是海口,一座中国热带岛屿上的湿地之城。”随着主持人优美的解说结束,现场掌声经久不息。这是在2018年10月25日《国际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上海口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的光荣时刻。这块国际生态金字招牌大幅提升了海口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大增强了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积极回应市民建设美丽海口的热切期盼,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7月3日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湿地保护决定》),为统筹推进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科学发挥湿地功能和作用,实现湿地与城市共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湿地保护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国际湿地城市,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它立足于我市湿地保护管理的现实需要,着眼于推进湿地保护管理法制建设,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就划定范畴、分级分类管理、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生态补偿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构筑了“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社会监督和可持续发展”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对促进我市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湿地保护决定》作出后,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工作,并不定期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017年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美舍河整治工作和文化资源挖掘的监督,全年56次深入一线工地现场督办,及时就整治中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强协调、提出建议,确保美舍河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工程质量、进度符合市委要求和百姓期盼,同年9月制定出台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迅速将美舍河整治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美舍河的生态修复、环境美化和人文传承戴上“防护罩”。2018年组织检查我市《湿地保护决定》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湿地保护修复情况,提出“加大市区保护管理经费保障力度;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保护湿地的意识;建立和完善湿地补偿机制;推进成果转化运用”等建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2019年开展滨海湿地修复保护工作专题调研,积极推动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向政府提出“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步伐;加快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湿地科普宣教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湿地科学研究与专业人才培养引进”的工作建议。

在一系列担当作为之下,湿地资源作为我们的城市绿肺,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的生命共同体”,得到了社会的全面关注与呵护,也为海口赢得了最闪亮的金字招牌:2018年10月25日,成功获评“国际湿地城市”;2019年1月,荣获首届“生态中国湿地保护示范奖”;2019年6月,荣获第八届SEE生态奖;2020年11月,在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颁奖典礼上,“海口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荣获“自然守护”类别年度大奖。

紧盯经济核心竞争力

作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企业的壮大,创新创业的活跃,一刻也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不断加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全员出动,深入一线实地考察,在充分调研和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19年9月17日在全省率先作出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优化营商环境决定》),积极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的重要决策,它从组织保障、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评价监督、容错纠错等方面构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和跻身全球前列提供制度保障,体现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决定》作出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专家等组成的5个调研组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提出“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2021年1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海口海事法院关于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一府两院”和海口海事法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倾听企业呼声,在建章立制、思想作风、工作举措上下功夫,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出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作出《优化营商环境决定》的基础上,科学谋划立法项目,深入开展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情况调研,制定出台《海口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以法治保障和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聚焦健康保障生命力

作出关于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议

 2019年4月以来,非洲猪瘟、登革热、新冠肺炎疫情接踵而至。在一场场疫情面前,我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经受住了考验,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如基层防控能力薄弱、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缺乏、传染病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低下、数字化治理仍有堵点等问题,亟需“加大改革力度,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在完善基层体系、提升自身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配合协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清晰社会治理格局、彰显社会治理效能。

为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筑牢海南进出岛“北大门”关口防线,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9月17日及时作出《关于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议》,坚持“人民至上”,对提升公共卫生治理效能、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推动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作了全方位的诠释,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决议的生命在于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立足人大职能,相继开展公共卫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形成了一条严密的监督闭环。202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各医疗和公共卫生单位调研,协调解决引进医疗资源和合作办院的具体实际困难;2021年4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大力传播推介中医药文化,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7月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题调研,从体制机制、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疫情防控等方面找准薄弱环节,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切实推动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健康海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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