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武汉黄陂:退渔还湖实现“人放天养”
午后的阳光洒在湖面上,一阵微风吹过,泛起粼粼波光。水鸟们或落于湿地,三三两两自在休憩,或展翅凌空,嬉戏追逐。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政府与养殖公司的退养协议已经签了,按照协议,渔场要整个退出,目前厂房和宿舍已经拆除完毕。接下来我们要着重进行生态修复,实现‘人放天养’,还草湖湿地一个健康的生态环境。”面对检察官的询问,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下称园林局)工作人员回复道。
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黄陂区南部,总面积达17223亩,设置有核心区和缓冲区。2008年1月,该保护区被列为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同年10月,被世界自然基金会列为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成员。
2021年6月,黄陂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草湖湿地有污水直排的情况,立即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情况触目惊心:在湿地核心区与缓冲区的边界,土地经过硬化建起了饲料加工厂,其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的生活污水直接从污水管流入湖中。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草湖湿地核心区原属镇政府的渔场大湖。2005年,镇政府与武汉某养殖公司签订了为期30年的渔场承包合同,将草湖湿地交由该公司经营管理。后来,该公司在草湖湿地周边建设精养鱼池,从事渔业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
“为投肥养鱼,养殖公司专门建了饲料加工厂。工厂排污不仅会给湿地造成污染,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其投放的肥料会造成湖水水体的富营养化,长期下去会对整个湿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检察官解释道,“草湖湿地还是一个鸟类栖息地,是候鸟迁徙的中转站,环境一旦被破坏就会影响鸟类的生存和繁衍。”
为了让草湖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有效的恢复和保护,黄陂区检察院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于2021年6月15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园林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保护湿地资源。
园林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草湖退养实施方案,对养殖公司渔场退养损失予以补偿,并组成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渔场退出、养殖人员全部撤离、房屋及设备全部拆除等工作。
在日前开展的“回头看”中,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园林局工作人员就草湖湿地的下一步保护措施进行了积极探讨。园林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在保护区范围内安装实时监控,组织人员定时巡护,同时安排资金对保护区进行生态修复,维护其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我们会持续追踪该案,还鸟儿美好栖息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之境。”看着正一步步变好的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官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