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对症下药"申请人息诉罢访
听证会上他撤回了监督申请
近日,在湖南省益阳市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公开听证会现场,申请人王大明当场表示愿意撤回监督申请。
自家宅基地被他人盖上新房
2014年,在外务工多年的王大明回到家乡,却发现自家的房屋被同村的刘小波推翻后盖上了新房子,他一怒之下将刘小波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然而,法院以王大明的土地使用权证已被注销、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王大明的诉讼请求。
2018年,王大明又向沅江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注销自己土地使用权证的行政行为违法,法院再次驳回王大明的诉讼请求。王大明无法接受自己的土地就这样变成了别人的,先后向益阳市中级法院上诉,向湖南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但均未获得支持。2021年11月9日,不甘心就此放弃的王大明向益阳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李俊敏多次接待王大明并耐心倾听其诉求。经过调阅案卷材料、依法询问有关当事人,李俊敏查明,王大明认为刘小波非法侵占其土地的行为并不成立,现有证据证明王大明在外出谋生时已将房屋出卖给刘小波,刘小波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时,因王大明外出务工联系不上,在双方未同时到场确认的情况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才导致了纠纷的产生。
不支持监督申请后还有后续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益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并无不当,王大明的监督申请依法应不予支持。但如果检察机关只是简单地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争议依然存在。
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年过六旬的王大明生活困难。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李俊敏会同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察官孙智勇多次深入王大明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发现王大明身患疾病,需长期住院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夫妻二人的老房子早已破败不堪无法居住,只好暂住在大女儿家。
为解决王大明的实际困难,检察官们一方面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另一方面也同村委会沟通,希望通过民政救助的途径能够帮助到他。
同时,鉴于该案的争议在于行政机关程序瑕疵导致矛盾激化,而王大明要求刘小波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民事纠纷也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检察机关决定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以案释法、促进化解行政争议和服判息诉。
申请人当场承诺息诉罢访
2021年12月13日,听证会如期举行。益阳市检察院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同时,考虑到王大明年纪大,行动不便,该院把听证会地点选在离他家最近的益阳市大通湖区检察院举行。
听证过程中,听证员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发表了听证意见,均表示认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建议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在经济方面给予申请人帮助。参加听证的乡镇工作人员也主动提出会帮助王大明申请民政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
针对该案中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表示将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助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王大明在听证会现场当即表示撤回监督申请,并承诺息诉罢访。
日前,司法救助金和民政救助金均已发放到位。2022年1月18日,益阳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在土地登记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单位已回复并采纳了检察建议。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