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罪犯帮领毒品包裹当场被抓获
许明明知他人贩卖毒品,却为了1万元好处费帮人去快递网点领取毒品包裹,结果被当场抓获。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许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日前,办案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早在2020年5月,林壮、方均(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购买毒品贩卖,后来林壮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将购买毒品的钱转给方均。2021年6月20日,方均向陈锋(另案处理)购买毒品,陈锋指使周平按方均提供的收件地址,将毒品通过快递从江西邮寄到海南屯昌。6月24日,屯昌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技侦手段将方均抓获,并发现方均近期有一个装有毒品的包裹将通过快递寄达屯昌。于是,办案民警在快递网点布控蹲点设伏。
方均被抓,林壮因无法提供收件人姓名和电话未能取出毒品包裹,林壮便联系许明,让其想办法取出毒品包裹,并说“拿不到包裹,卖方全程断货”,承诺给许明1万元好处费。许明思忖再三,来到快递网点领取毒品包裹,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包裹内的4包毒品净重126.57克。
随后,屯昌县公安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许明提请批准逮捕,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案检察官拿到卷宗后,提审了许明。“我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我认为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许明说。
检察官经过分析,认为林壮让其想办法无论如何也要取出毒品包裹,并说“拿不到包裹,卖方全程断货”,足以说明许明绝不是帮他人取毒品包裹那么简单。综合其他在案证据,该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许明批准逮捕。
2021年9月23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11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许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许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