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通许:温情办案促被告人真诚悔罪
被告人家属为啥感谢检察官
河南通许:温情办案促被告人真诚悔罪
“杜检察官在这屋办公吗?我要当面谢谢他……”2021年12月8日上午,随着一阵急促的叩门声,程女士走进河南省通许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办公室,把一面印有“情系百姓促和谐,为民解忧好公仆”字样的锦旗送到第一检察部主任杜建军手中,“杜检察官,多谢您的耐心劝导,让我弟弟认罪服法,八个月刑期很快就结束了,他一定会改过自新,我们一家人都特别感激……”
被判了实刑,当事人认罪悔罪,愿接受刑事处罚,家属还万分感激特地送锦旗道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该院审查起诉的一起刑事案件说起。2018年11月底至2019年7月,时年26岁的程某受朋友蛊惑、唆使,加入某犯罪团伙,并为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该团伙被公安机关查处后,程某潜逃在外,2021年5月31日被抓捕归案。
到案后程某一直拒不认罪,消极应对检察官的讯问。在实地走访调查并听取程某辩护律师的意见后,杜建军得知程某一贯社会表现良好,在家孝顺父母,亲近邻里,没有犯罪前科,此次参与违法活动,系因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
是根据法条从严处理,还是温情办案化解矛盾?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智慧,杜建军先后三次前往看守所,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程某行为违法性进行耐心讲解,后又通过律师对程某进行劝导。经杜建军不懈努力,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
办案检察官根据案情及认罪认罚情况,最终对程某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相对从宽的量刑建议。2021年9月22日,通许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我们司法办案的目的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地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采访中,杜建军对记者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