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栗翠田:发挥司法作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联系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法定职责。山西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关注案件以及意见建议,切实抓好落实转化,为推动山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1年,代表委员们见证了山西法院走过的坚实脚步,收获的累累硕果。即日起,省高院新媒体矩阵推出“代表有话说”专栏,请跟随晋小法的镜头,一起倾听代表们对山西法院工作如何评价又有何建议吧。
栗翠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忻州市原平市子干村党支部书记。
记者:您对法院依法助力乡村振兴怎么看?
栗翠田: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山西高院也采取了很多强有力的措施,不仅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大地增强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乡村振兴,广大农民群众是主体,法院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保护农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作为人大代表,我多次受邀参加法院活动,旁听案件、见证调解。忻州市两级法院一直将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创新方式手段,强力破解涉农案件难题,让我感触很深。法院依法惩处涉农业投资和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见效;依法惩处截留、挤占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农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业补贴真正惠及农民;依法惩处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
另外,法院采取多种亲民化、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严肃性,消除了法律的神秘感,提升了司法透明度,不仅拉近了与农民群众的距离,也让广大农民群众体会到法院干警工作的不易。希望法院保持这种宣传方式,让普法真正深入人心。
记者:您对法院助力乡村振兴,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栗翠田:乡村振兴给农村带来大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土地流转经营权、18亿亩耕地红线的守卫、农业资产与金融对接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议法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支点平台的优势,严格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走出去”,就是法官要走出法庭、走向田间地头、走到矛盾纠纷发生现场地,近距离接触群众,认真听取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具体的矛盾纠纷化解中,有针对性地向百姓提供专业法律指导,通过这种经常性点滴式走访,起到“法润乡村”的良好法治效果。
“请进来”,就是有邀请公安、司法、国土等部门,甚至村民代表参与进来,发挥群策群力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比如,辖区法庭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资源类案件,将庭审现场设在案发地,组织周边群众旁听庭审,进而达到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