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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原标题:昌吉州: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昌吉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把县(市)部门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人管钱管权的关键岗位作为监督重点,制定“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动态更新“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政档案1002人次。

“县(市)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昌吉州召开的“两谈两述一评议”会议对县市党委班子成员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该州认真落实上级纪委与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和上一级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要求,开展与7个县(市)、3个园区、78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覆盖谈话,通过反馈整改问题、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查处“一把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为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该州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多、廉政风险高的问题和领域,紧盯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以及作风建设、巡视巡察整改情况,通过列席会议、专项检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有力实现了通过监督“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组织对我的处理客观公正,回访让我感到很温暖,我会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近日,昌吉州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时,某单位一名受处分领导表示。

为全面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该州坚持处置精准,把开展回访教育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严格执行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制度,建立问责案件分析研判和报备审核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科学界定权责内容,准确把握问责范围、问责对象,依规依纪依法定性量纪,有效防止问责泛化、问责不精准的问题,真正把监督挺在前面,提升了监督实效。(昌吉州纪委监委张永玲|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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