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市关于来宁返宁人员相关管理要求
来源:青海发布
西宁市关于来宁返宁人员
相关管理要求
1、境外来宁人员在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解除后抵达西宁执行7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在第一入境点14+7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抵达西宁后执行“落地检”,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2、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除需扫码、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执行“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在第1、4、7、10、14天检测)”管控措施。
3、红码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在第1、4、7、10、14天检测)”管控措施。黄码人员执行执行“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在第1、4、7天检测)”管控措施。行程码带*号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结果,确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执行3天2检管控措施,检测结果均阴性后放行,检测期间可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如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按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措施执行。
4、疫情发生地:划分为中高风险区域的以疫情发生所在街道、社区(村)划分为重点人群,按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措施执行。其它区域除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外,执行“落地检”,并根据“两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适当提级管控措施。
5、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对在各县区执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由各县区采样人员定期上门核酸采样检测,及时上传、反馈检测结果。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