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日报社时评:“人肉占车位”事件暴露法治意识缺位
日常生活中,你可曾遇到过“车未到,人却已占车位”的情况?#女子人肉占车位被车强行顶开#的话题及视频这两天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公众热烈讨论。
1月16日晚,江苏南京一家商场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内,有两名女子站在停车位处,前面一辆小型轿车缓缓倒车进入停车位。令人吃惊的是,这两名女子竟然试图用手撑住车尾部,阻拦其倒入,终因人车力量悬殊,该轿车成功占据车位(据1月17日极目新闻报道)。
因类似行为而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是因为缺乏相关规定,还是由于公共停车场管理不到位?不一而足。或许,法治意识的淡薄和对公序良俗价值的漠视,才是根本原因。
何为公序良俗?简言之,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寥寥四字,但无论是秩序法度还是人伦纲常,抑或是德行教化,皆可蕴含其中。其要求每个人在社会大格局中,实现自身权益之时,都能够将个体利益诉求嵌入社会秩序中,置身善良风俗中,遇到问题少一点暴戾,多一点平和。回看此事件,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主要用于停放机动车。如无特殊规定,应秉持车辆先到先得、有序停放的原则。否则,公共停车场运行规则就会受到破坏,公共停车场就可能会陷入无序的混乱状态。
另一方面,正如警方通报所称,司机在明知车后有人还强行倒车,也应接受批评。尽管车速较慢,但其行为仍有一定的危险性。在面对不文明行为时,平和沟通应是首选,也可以通过停车场管理员协调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以过激行为实施私力救济,背后反映出的仍然是公序良俗意识的缺乏。
视频中占车位的女子最后选择了报警处理,后来警方对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从“占车位”到警方介入,小事件不断升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某种意义上,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底线思维,对于养成良好道德风尚,具有重要意义。法治意识的缺乏又何尝不是此类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症结所在。所以说,事件虽小,却不可等闲视之。
鉴于此,可以在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方面多做些工作。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其中要求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以事说理、以案明德,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1月17日晚,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对双方的不当行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公安机关没有简单地“和稀泥”,而是理清事实、分清是非、及时通报结果,释法说理,以具体事例来引导群众言行,并大力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风气,真正做到“事了人和”,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治秩序的维护提供了典型范本。
不讲规则,行为失当,不是一个具备法治意识的人应有的行为,更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从这个角度讲,在日常社会生活中,要更多地宣示遵守公共秩序的价值,以“社会共识”涵养公序良俗,这也是我们关注这一事件的初衷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