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
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日前,我省编制了《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我省编制了《福建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本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福建医疗保障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南。
二、发展目标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医疗保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医疗保障发展的15项主要指标与预期目标。到2025年,福建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规模和支出规模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6%和70%左右,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到25%左右;实行按疾病相关分组或按病种收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比例达70%以上;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10类以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达100%等。
三、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省医保工作将紧紧围绕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以打造公平、法治、安全、智慧、协同的“五个医保”为抓手,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构建“三大体系”,即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
(二)打造“八大工程”,即重大疾病保障工程、基金监管智能监控工程、药品耗材价格监测和交易系统工程、医疗保障服务14551示范工程、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工程、创新医保结算服务新模式工程、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医疗保障数据分析工程。
(三)推进“八项重点工作”,即开展医保目录药品监测评估、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全覆盖、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健全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提升医保适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