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海南的安居房政策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来源:海南发布
海南自贸港安居房保障对象是谁?
销售价格及产权份额怎么定?
今天,小编从安居房政策方面
梳理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安居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年限,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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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的性质
《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将安居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作为海南住房领域普惠性公共服务产品。
作为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的共有产权住房,安居房可以适用国家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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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保障对象
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引进人才为基本保障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在海南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等。
◈符合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对安居房保障对象的范围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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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建设基本要求
◈选址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捷、生活和工作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
◈建设应当坚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理念,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设方式。
◈套型面积以一百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为主。
◈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基本程序和国家、海南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技术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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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销售价格及产权份额
◈安居房每平方米销售均价按照项目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者不得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市场化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具体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市场化商品住房均价、居民家庭收入等因素确定。)
◈根据安居房的共有产权性质,购房人的产权份额按照70%确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政府持有的安居房产权份额的处置适时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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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项目政策支持
◈按照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机构开发性、政策性融资支持及贷款利率优惠。
◈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先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和销售等审批手续。
◈享受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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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流转管理制度
◈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十年的,可以上市交易。购房人和政府按照产权份额获得出售住房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符合换购条件的,购房人可以申请换购一次较大户型的安居房。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
◈未达到上市交易年限前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确需转让安居房的,应当向符合安居房购房条件和轮候规则的对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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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保障法律责任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房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驳回申请、限制购房资格、收回所购住房、处以罚款、依法注销不动产权证、不良行为记入个人征信记录等方式惩处。
◈对擅自改变安居房用途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其限期改正、收回所购住房、依法注销不动产权证等方式惩处。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乾张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