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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而不见的违建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之二

原标题:视而不见的违建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之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多拿拆迁补偿款执法犯法,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太不应该了……”近日,面对处分决定书,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禁违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原副主任董某说道。

事情源于不久前的一次信访举报,有群众反映董某身为执法人员包庇自家违建。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经过实地勘查,调查组发现其房屋明显比周边高出半层:“上面这半层的建筑风格与一层明显不一致,确实有违建嫌疑。”

为弄清真相,调查组找到董某,希望他能主动说明情况。

“你家房子面积多大?”

“170平方米左右。”

“可你的产权证面积仅为88.09平方米啊!”

“房子是1998年买的,2005年左右扩建了一次,实际面积170平方米左右。”董某毫不犹豫解释道,房屋面积计算以2006年城区航拍图为基准,产权证仅作参考。

几个来回,调查人员发现董某的回答滴水不漏,明显有所准备。

“之后是否又维修过?”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2018年确实维修过,但只增加高度没增加面积。”董某说道,随后他拿出一张由11名禁违拆违执法人员签字的房屋维修施工通知书。

首次谈话无功而返。但几个问题引起调查组的注意:“正常审批维修为啥多人签字?”“房屋真实面积到底是多少?”

调查组迅速调整思路兵分两路,一路核查其房屋真实面积,一路找相关执法人员核实。

经房产管理处测绘部门精确测量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核查组确认董某目前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120.02平方米,2018年维修后增加的48.43平方米属违法建筑。

另一组也取得进展:相关执法人员坦言,他们也是有苦难言,董某是顶头上司,不签没辙,签了又怕担责,因此只好集体签字。其间有举报,他不让我们插手,碍于其职务,也不好制止。

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调查组再次找董某谈话。

“房子维修后的验收结果呢?”

“正常应验收,可能是我工作疏忽,但我没有以权谋私。”

“房屋违建48.43平方米,维修期间执法人员集体签字为你遮掩……”见董某仍想抵赖,调查组直接抛出一连串证据。董某见瞒不过去,遂承认了错误。

原来,得知所在社区列入拆迁计划后,董某便以房屋开裂漏雨之名申请房屋维修,自行审批后又让11名执法人员在房屋维修施工通知书上签字,美其名曰:见证一下。其间虽有群众举报,但执法人员仅仅扣留其搅拌车后便集体“装聋作哑”。

最终,董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其违建问题也被依法处置。同时,11名签字的执法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赵庆涛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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