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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低价处置的村集体用房

原标题:连云港市赣榆区:低价处置的村集体用房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为村里带头人,我没有坚持原则,却把集体资产低价处置给亲戚,犯了错误。我向组织检讨,愿意接受处理……”日前,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村干部韩某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对自己的违纪行为后悔不已。

不久前,赣马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某村干部韩某优亲厚友,将村集体3间房屋低价处置给他人使用。经过研判,该镇纪委迅速对这一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经查,2016年12月,经过部分村干部同意,这三间房屋被以21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既没走招投标程序,也未通过村民议事会研究。

处置集体资产为何不按规定研究?带着疑问,调查人员找到了负责此事的时任村干部韩某进行核实。

“村里处置给李某的3间房屋为何不走招投标程序?”调查人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

“唉……”韩某叹了口气,“谁也不想走这一步,都是没办法啊。”

据韩某介绍,2016年村里新任班子刚刚上任,办公经费捉襟见肘,甚至村部办公用房的自来水都因欠费被停了。经与其他村干部商量,村里决定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后来,由于村集体无力偿还,只能用村集体3间房屋抵债。

“李某跟你什么关系?”调查人员接着问道。

“李某是我的姐夫,要是一般人也不会借10万元给我们啊。”韩某补充道,“我这是用私人感情为集体操心。”

“价格是怎么定的?”

“价格没有具体参照,都是大家讨论同意的,21万还是我做工作争取的高价。”韩某仿佛受了很大委屈。

可在与其他村干部接触后,调查人员却了解到,为了办成这件事韩某不仅没有争取高价售卖集体资产,维护村集体利益,反而为此张罗饭局私下做相关村干部工作,要求以低价处理这三间房屋。吃人嘴短,碍于韩某与李某的关系,大家对此事都没有反对。

事实面前,韩某终于低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原来,韩某姐夫李某一直租用这3间房屋经营饭店。韩某上任后,在向李某借款之时就计划将房屋处置给李某。为防止节外生枝,被他人“捡漏”,韩某直接提议不经村民议事会研究,也不走招投标程序,经村干部签字后便以低于市场数万元的价格将屋子处置给李某。

2021年6月,韩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5名村干部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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