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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健全区域内交流轮岗机制,申报高级教师增加必要条件

原标题:北京将健全区域内交流轮岗机制,申报高级教师增加必要条件

“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北京市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方案》近日发布,明确本市将完善交流轮岗机制,调整优化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比例;每年招聘400余名紧缺学科乡村教师,重点涵盖体美劳等学科。

本市将健全区域内交流轮岗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考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各学区(教育集团)内各级各类学校数量、在校生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编制统筹具体分配到各学校。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完善,原则上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本区城区学校任教至少1年。方案明确,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

为促进城乡一体化流动,本市还将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安排乡镇中心学校和所辖村小、教学点教师交流任教。城镇学校要专设岗位,接受乡村教师入校交流锻炼。

乡村学校教师将由多种形式配齐。本市将持续实施《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2025年)》,每年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400余名紧缺学科乡村教师,重点招聘音乐、体育、美育、历史、地理、政治、生物、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其中,非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后,区教委给予4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外,本市还将深化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调整优化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照城乡统一标准设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并核定到每一所乡村学校。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也将完善,健全绩效工资激励,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担课后服务及教育综合改革等任务的教师倾斜。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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