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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1+6”信用体系,今起施行

原标题:重庆交通“1+6”信用体系,今起施行

来源:重庆发布

近日

重庆市交通局

印发以信用管理办法为统领

公路建设、公路管养、水运建设

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

6大领域实施细则为支撑的

“1+6”制度体系文件

于今(1)日起正式施行

交巡警在道路上指挥交通(资料图)邹乐摄

交巡警在道路上指挥交通(资料图)邹乐摄

“1+6”交通信用制度体系文件中,管理办法从管理职责、信息采集与归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评价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覆盖交通信用管理各个环节。实施细则对交通信用管理措施、标准、程序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实现了信用管理在交通行业全覆盖。

市交通局在谋划制度体系时,对各领域职能职责,以及信用要求、标准等进行了统一,界定了一般、较重、严重失信行为,出台了守信激励措施与失信惩戒措施。信用评价方法统一实行百分制、累计扣分制,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关键环节的标准,打破了制度壁垒,各领域之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更加便捷、高效。

此外,各领域结合实际,强化信用监管力度。公路建设、公路管养、水运建设领域,鼓励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限制信用等级为D级的从业单位参与投标,限制信用等级为C或者D级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岗位从业人员。

重庆立体交通网络(资料图)张坤琨摄

重庆立体交通网络(资料图)张坤琨摄

道路运输领域,将出租驾驶员说粗话等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同时将交通信用监管纳入新修订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建立信用考核评价及奖惩制度,为我市道路运输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安全生产领域,明确其他领域综合信用等级不高于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强化安全“一票否决”。

重庆市交通局表示,接下来将紧紧围绕“信用交通省”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抓好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归集、共享、公开、评价和应用等管理工作,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模式为交通强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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