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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黄县鼓励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择偶成家:可申请3万购房补贴

原标题:宜黄县鼓励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择偶成家:可申请3万购房补贴

近日,一份题为《宜黄县鼓励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择偶成家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的文件在网上流传,受到当地舆论关注。12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西省宜黄县委值班工作人员处确认了该文件属实。

《若干政策》称,“当前,我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单身现象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深入实施,鼓励我县26周岁以上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择偶成家,特制定如下政策。”

《若干政策》提出了“搭建婚恋服务平台”、“就业政策保障”、“安居政策保障”、“困难帮扶保障”等举措。

其中,“搭建婚恋服务平台”方面明确,成立由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三家联合组建的“宜黄县单身青年婚恋服务之家”(简称“婚恋之家”),“婚恋之家”设在县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内,工作人员由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选派人员兼任。婚恋之家负责组织对全县26周岁以上的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全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资料信息库。同时整合各方资源,定期组织婚恋相亲联谊会、交友恳谈会、沙龙派对等各类相亲交友活动,为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提供相识、相交、相恋、相爱的平台。

“就业政策保障”方面明确,“对与本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若夫妻双方均在本县偏远乡村工作并且工作时间满5年及以上,根据本人申请,一方可优先安排至县城或县城附近乡镇对口单位。对在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单身男青年与本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可对口调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本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在外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调出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出手续。”

此外,《若干政策》还提出,对于非公企业务工单身男青年与本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向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将协调相关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工作岗位;对于失业、无业的单身男青年与本县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县人社局适时组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本县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创业意向的个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安居政策保障”方面规定,“对在本县落户结婚成家的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若双方在县城均没有住房的,经本人向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应当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直至其购房后再予以收回;对直接选择购房,并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凭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及发票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补助标准按每对夫妇3万元一次性领取。”

“困难帮扶保障”方面提出,“对于在本县成家的困难大龄女青年干部职工,婚后生育有小孩的,除去其他的困难补助政策外,经本人提交申请,可获得政府给予的每胎1万元的一次性育婴补贴。”

此外,《若干政策》还列举了两种须全额退还其所享受购房补贴并取消所获各种优惠政策的情况:

一、男女双方以获得和享受相关优惠待遇为目的,互相串通办理结婚登记,且在婚后1年内办理离婚手续或另择偶结婚成家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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