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梅姨”案被拐儿童家属申军良获赔39.5万,还有3个孩子未找到
梅姨”案部分家长出示被拐儿童照片。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朱远祥资料图
牵涉9名被拐儿童的“梅姨”案,二审法院判5被告人赔偿被拐儿童申聪的父母39.5万元。其他被拐儿童家长未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此案被拐的9名男童中,目前还有3人未找到。
此案在一审阶段时,申聪还没有找到。其生父申军良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被告人赔偿损失300万元。
2018年12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被认定犯拐卖儿童罪,其中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被判刑十年。
广州中院一审驳回了申军良夫妇的赔偿诉求。“被害人申某至今下落不明,其所受损失情况目前无法查明。”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还指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军良夫妇,未提供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证据,诉讼请求的依据不足。
2020年1月,申聪被广州警方找到,此后与申军良夫妇相认。
“孩子找到了,那损失应该能查清了吧。”申军良在二审阶段再提民事赔偿诉求,要求张维平、周容平等5人赔偿其寻子15年的各项损失,共计481万余元。他还找到15年来的相关治病、差旅发票,寄给了二审法院。
2021年12月1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此外还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
二审判决书显示,广东高院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原审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 39.5万元,驳回了申军良夫妇关于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求。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我是满意的,又不是很满意。”12月29日,申军良告诉澎湃新闻,他对刑事部分判决很满意,对于判赔39.5万元的民事部分,则认为“远远不能与我15年艰辛寻找的付出相比”。
当天,申军良在微博发文,对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关注被拐儿童受害家庭的人士表示感谢。他在结尾写道:“愿天下无拐!”
一审时部分家长合影。
截至目前,“梅姨”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家长中,仅有申军良夫妇向法院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其索赔的对象是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被告人。而另外8名被拐儿童案件,涉及的受审被告人,目前仅有张维平一人。
“拐卖我们这8个孩子的,目前‘梅姨’没找到,张维平他能赔得起钱吗?”被拐儿童李青的母亲欧阳艳娟告诉澎湃新闻,她和其他家长没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是无奈之举。家长们最大的希望,还是找到被拐的孩子。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此案涉及的9名儿童,是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张维平等人拐走的。当时这些孩子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据张维平交待,他通过中间人“梅姨”,将这些孩子卖往河源市紫金县等地。
在广州增城等地警方的努力下,2019年11月,此案的两名被拐孩子陈前、杨佳终于找到,两个月后申聪被增城民警找回;2020年7月,被拐孩子朱龙、邓峰分别在东莞和河源找回;2021年9月,被拐孩子李青被警方寻回。
目前还没有找回的被拐儿童欧阳豪。受访者供图
如今,“梅姨”案的9名被拐儿童中,已经寻回6人并与亲生父母相认。
目前还未找到的3个孩子,其亲生家庭分别来自江西和湖南:
2003年7月出生的钟林,亲生父母是江西人,2004年12月31日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被拐;
2002年7月出生的刘明,亲生父母是湖南人,2003年10月7日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被拐;
2002年11月出生的欧阳豪,亲生父母是湖南人,2005年5月26在广东广州增城的仙村镇被拐。
(注:文中被拐儿童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