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检察人的检察故事|他收到了“光荣在党50年”勋章
自16岁入党,如今已经74年的光阴,他曾是解放战争中交通战线的工作员,是解放后邮政事业中的奋斗者,他也是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批公诉人、人才输送者。2021年,乔志峰收到了“光荣在党50年”的勋章。今天,这位年满90岁的老检察,和我们说起了他的故事。
乔志峰身着检察制服照片
我是1947年入党的,当时只有16岁,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入党时的场景。和我一批入党的有87个人,在那一批提交申请的人里边,组织第一个找我谈话。入党那天,支部书记带着我们宣誓:不怕牺牲,为党奋斗,保守秘密……
后来我被安排到交通局工作,那时的交通局主要负责输送情报,我们都是夜里上班,送情报要过火线,是非常危险的。当时我担任的是收发员,主要负责和情报员接头,然后把情况送到乡政府,每一封情报都是机密,非常重要,所以在交通局工作时,我们第一个要做到的,就是保守秘密,不能泄密。
到1948年,淮阴这一带(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就都解放了,交通局改为邮政局,我先在邮政局,后来又去了地方上的工厂上班。我想,自己就是一个小小螺丝钉,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努力把组织交代的任务做好。
1978年,我被派到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工作,一直到1999年退休。一开始,我负责刑事检察工作,当时的领导分了几个疑难案件给我。我深知,每个案件只有严把事实和证据,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记得有一个案件,是洪泽(区)和泗洪(县)两个生产大队为了洪泽湖边一块湖滩地的所有权产生矛盾纠纷。1979年10月的一天,洪泽(区)的生产大队把湖滩地上草给割了,泗洪(县)的生产大队得知后,很多干部提议组织人去把草抢回来,还要抢对方的船只和手扶拖拉机。对于干部的提议,泗洪(县)生产大队的书记刘某起初并没有同意,而是请示到了公社,提议得到公社副书记胡某的肯定。第二天,泗洪(县)的生产大队就去抢了对方的草、船、手扶拖拉机,在争抢过程中,还打死了洪泽(区)的一个社员。
当时案件的难点有两个,一个是胡某到案以后不承认自己同意泗洪(县)的大队去抢东西;另一个是对于开始不同意后来又组织抢东西的刘某如何处理。我审查案件以后,认为双方曾经达成过关于发生纠纷由公社决定的意见,所以胡某有管理的权限,而且虽然他现在翻供,但是有间接证据证实他的言行,而且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以他必须承担责任;而刘某一开始是坚决反对,但最终还是和王某等人组织了打砸抢事件,再加之认罪悔罪的态度很好,可以免予起诉,该处理的要处理,但是符合从轻条件的,要考虑从轻。我的意见得到了检委会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决也予以采纳。
到了1981年,我被安排到干部处工作,当时检察院正处于恢复重建初期,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较低,急需培训,于是我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先后办了四批培训班。
第一批是针对全市的骨干培训班;第二批是转业干部培训班;第三批培训对象是招干进来的学生;第四批是专业证书培训班。培训人数不等,少则20余人,多则接近400人,培训时间也不固定。我们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把全市不少检察人员从最初的初中程度培训到大学专科水平。那时,我们的政治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省都是第一,省检察院先后在我们院开了两次现场会。
作为一个老党员,我服从党的安排,最大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建党百年之际,我以赤子之心向党交出答卷。
讲述人:乔志峰,系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离休干部
文字整理: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