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推进对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
新华社长沙12月27日电(记者谢樱)记者27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已正式印发,湖南将通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引导社会、家长及学生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
方案提出,湖南将根据“结果评估与增值评估相结合”“综合评估与特色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线上评估与线下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五类评估原则,全面客观评价学校工作。
方案明确,由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实行学校自查、县级考核、市州评估、省级抽查的督导评估工作体系。同时,对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实行全覆盖,并保证每一所高中阶段学校校长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市级综合督导评估。市州评估每五年一轮,省级同步按比例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