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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通报司法拍卖中执行异议案件相关问题及对策

原标题:石景山法院通报司法拍卖中执行异议案件相关问题及对策

石景山法院通报司法拍卖中执行异议案件相关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逐渐普及,相关执行异议案件数量也呈逐年攀升态势。12月24日,石景山法院召开“司法拍卖中执行异议案件相关问题及对策”新闻通报会,对该院近四年来受理的司法拍卖中执行异议案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进行通报。

通过调研发现,2018年至2021年11月共接收执行异议案件545件,其中涉及司法拍卖中提出的执行异议案件共82件,占执行异议案件的15%,其中驳回57件,支持13件,撤回12件。

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高雪林根据该院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提起的执行异议案件的分析,指出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涉司法拍卖执行异议案件驳回率较高,异议人对权利救济途径理解存在偏差,恶意提起虚假异议扰乱司法拍卖秩序三类问题。

为了既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又保证执行工作的公正与效率,针对上述问题,石景山法院推出三项措施:一是规范异议审查机制,强化当事人权利保障。该院明确要求执行审查和执行实施案件办案人员分离,制定执行异议审查要点,对于审查发现的申请人材料漏缺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二是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提高执行异议相关案件办理质效。加大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力度,在异议人提起执行异议之前,向其说明排除执行的具体规定,由申请人决定是否立案,并在裁定书中明确阐述不能排除执行的具体理由及相应救济途径。三是制裁虚假异议行为,维护司法拍卖秩序。该院建立预防和规制滥用异议机制,在当事人提交异议申请书时由法官提示风险,告知其滥用执行异议破坏正常执行流程的法律后果。

最后,石景山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曲东民通报了“案外人以租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排除执行”“案外人‘借名买车’‘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不能排除执行”“正当房屋买卖中房屋被法院查封的,符合特定条件可排除执行”“代储财产被法院查封的,符合法定条件可排除执行”五起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官提示,以期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作用,引导公众了解执行异议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执行异议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今后,石景山法院将继续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制度建设,在财产查控处置中充分落实网拍优先原则,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司法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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