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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巡回检察实践体现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双赢多赢共赢

原标题:三年多巡回检察实践体现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双赢多赢共赢

正义网北京12月27日电(见习记者王冬)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

“自2018年5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了巡回检察制度,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全面推开,并持续发展完善。”杨春雷公布的一系列数据显示了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力度与效果——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856次,通过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以及“回头看”,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159个,提出纠正违法3105个,已监督纠正26653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82个,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8人;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1062个。

在认真总结前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基础上,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据杨春雷介绍,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5份,检察建议书335份;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62件,已立案侦查4件6人,移送纪委监委线索25件;发现罪犯又犯罪线索2件;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763个。

“三年多的巡回检察工作实践,得到了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杨春雷称,在巡回检察结束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并坚持“以点带面”,部署本地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本地监管执法工作质效,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水平提升的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巡回检察工作向何处发力?杨春雷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将强化对《工作规定》的贯彻执行,最高检将研究制发操作手册,进一步指导巡回检察工作规范开展,并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与监管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既要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杨春雷进一步补充,“要注意通过对重点部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被监管人员等的监督,深挖隐藏的违规违法问题,并及时督促纠正,切实堵住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漏洞。”

此外,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力度大、跨度长、针对性强等优势,注重把巡回检察与“减假暂”法律监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督、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有机结合,切实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及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

杨春雷介绍,根据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把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作为“十四五”时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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