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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5个集体15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原标题:我省15个集体15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来源:青海发布

我省15个集体15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记者12月26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近日,全国妇联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15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表彰,其中公安系统被表彰的有3个集体、1名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国妇联决定,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青海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青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青海省信访局来访接待处、青海省妇联权益部、青海国科心理健康促进与发展中心、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司法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公安局茶卡派出所、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公安局、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人民检察院、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人民法院、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妇女联合会、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优干宁镇人民政府等15个集体得到表彰。

马福、吴晓琴、卢宗祥、王兆奎、安国亮、周晓青、兰茜、刘戈、冉馨茗、王宝军、宋天莲、杨毛措、梁玉贤、曹军锋、罗德元15名个人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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