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启动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并就深市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中国存托凭证的上市预审核、初始流动性建立、上市等内容。一是明确了上市条件,包括公开发行条件、市值标准(保留沪伦通市值门槛要求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上市年限(境外上市满3年)、初始规模(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二是规定了上市预审核的相关事项,包括上市预审核申请文件和预审核期限等内容。三是明确了中国存托凭证初始流动性建立的相关要求及上市申请文件和披露事项。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