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应县:“退而复回”的烟酒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真不该与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往来。”近日,宝应县某镇原安监站站长郭某面对回访的镇纪委干部懊悔地说。
2020年底,宝应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接到一通实名举报电话,反映某镇安监站站长郭某收受企业烟酒。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展开核查。
调查组先与举报人提及的气体供应站老板沈某核实情况。据沈某称,自2018年以来,每逢中秋、春节他都会给郭某送烟酒,为的是让其关照供应站的安全生产检查事宜。但2020年5月,郭某让下属胡某将其收受的烟酒悉数退回了。
时隔3年才将烟酒退回,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带着疑问,调查组兵分两路,分别找胡某和郭某核实情况。
“沈某送过烟酒给我,我没要,还给他了。”面对调查组的质疑,郭某理直气壮地说,“你们不信,可以找胡某去问。”
而胡某面对调查组的提问明显出现抵触情绪。
调查组再次找到沈某。在法律法规的震慑和调查人员的思想教育下,沈某说出了郭某退回收受烟酒又索回的事实经过。
调查组再次找到了郭某。面对调查人员手中的证据和提问,郭某交代了收受烟酒的事实。原来,该气体供应站是该镇唯一的危化品经营企业,而危化品经营企业需经常性接受监督检查。作为老板,沈某担心检查不过关,花时间整改会影响经营,便经常提着烟酒找到郭某,希望检查时,郭某能帮他“打打招呼”。
2020年5月,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加油加气站进行专项检查。郭某知道沈某的气体供应站安全设施不达标,可能无法通过检查,担心自己落人把柄,就准备了价值相等的香烟和白酒,安排下属胡某送还给沈某,并约定,检查通过后再取回来。而检查结果是该站虽存在安全隐患,但只是责令整改未进行经济处罚。于是,郭某安排胡某将烟酒取回。当组织对其展开调查时,郭某又亲自将烟酒重新退还给沈某。
2020年12月,郭某受到党纪处分,被免职并调离。
针对此案中暴露出的问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营商环境“四难”问题专项整治,深挖严查破坏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问责,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6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35个,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5起。(王华邵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