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拟新增8所省一级学校!有你的母校吗→
来源:海南发布
12月23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1年“省一级学校”评估认定结果公示,拟新增8所省一级学校。
据了解,依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2020年修订)》(琼教督〔2020〕9号)确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要求,经有关学校申报、市县复核、海南省教育厅组织省级评估、厅务会议审议,拟认定2021年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要求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共8所,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省一级甲等学校”
海口市海口中学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
定安县定安中学
“省一级乙等学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中学
东方市东方中学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中学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
省教育厅提醒,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邮件等形式向该厅教育督导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51室;电话:0898-65334367、65336491;邮箱:hnddszf@163.com。
省教育厅提醒,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邮件等形式向该厅教育督导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51室;电话:0898-65334367、65336491;邮箱:hnddszf@163.com。
海南这23所学校拟被认定为“省级规范学校”
12月23日,海南省教育厅拟认定23所学校为“省级规范学校”,并进行公示。
海南省教育厅指出,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琼教督〔2008〕5号)确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要求,经有关学校申报、市县复核、省教育厅组织省级评估、厅务会议审议,拟认定2021年达到“省级规范学校”标准要求的中小学校共23所,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这23所学校分别是:
1.海口市美苑小学
2.海口市龙泉中心小学
3.三亚市第四小学
4.三亚市妙联学校
5.儋州市八一糖厂中学
6.儋州市八一中心小学
7.儋州市大成镇中心学校
8.儋州市兰洋镇中心学校
9.儋州市白马井实验小学
10.文昌市会文镇烟墩小学
11.东方市第一小学
12.东方市红泉农场中心学校
13.东方市感城镇宝上小学
14.定安县第一小学
15.定安县黄竹镇中心学校
16.临高县新盈中心学校
17.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六小学
18.陵水黎族自治县南平学校
19.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中心学校
20.白沙黎族自治县龙江中心学校
2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进中学
2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学校
23.洋浦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海南省教育厅提醒,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邮件等形式向该厅教育督导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51室;电话:0898-65334367、65336491;邮箱:hnddszf@163.com。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黄婷
编辑:张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