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门源县:建议书为巡察整改提供强劲“推动力”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门源县委持续推动巡察工作做实做细,不放过每一个工作细节,全力打通巡前、巡中、巡后工作各个环节,坚持举一反三,在如何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推陈出新,通过发送《巡察建议书》,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劲“推动力”。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巡察有关规定开展整改的同时,针对巡察发现部门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党建、财务管理、意识形态等共性、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以及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解决的问题,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由县委巡察办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巡察建议书》,及时拉响“提示预警”,要求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办理,抓好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发送巡察建议书9份,提出巡察监督建议19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了强化基层党建、修缮业务用房、审计监督重点部门、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等问题。《巡察建议书》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完整闭环,有效杜绝了巡察反馈后一些涉及多个领域、职能部门问题的整改“无人问津”或推诿扯皮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治标治本的作用,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同时,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建立巡察建议整改落实台账,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建议整改实效。通过发送《巡察建议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的“双落实”,形成了协调联动、同频共振的整改合力,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发挥了政治巡察治本功能和巡察监督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