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严惩不贷!3人非法收购、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获刑

原标题:严惩不贷!3人非法收购、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获刑

严惩不贷!3人非法收购、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获刑

红腹锦鸡又名金鸡

羽色艳丽缤纷光彩夺目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7年年初,闲来无事的郭某成、朱某来、满某笑听说买卖野生动物可以赚钱,便动起了歪脑筋。经过多方打听,三人把目光锁定在买卖“红腹锦鸡”上。

于是,在无收购、出售、运输、养殖红腹锦鸡资质的情况下,三人分工开始行动。郭某成负责筹钱并在网上购买红腹锦鸡,朱某来、满某笑负责搭建鸡舍及喂养。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片来源于网络)

3月8日,郭某成通过某网站从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10只(5只雄性,5只雌性),郭某成收到后发现卖家发的是10只雄性红腹锦鸡,与卖家沟通后卖家进行了部分退款。

3月15日,郭某成又向合作社购买5只雌性红腹锦鸡,收到后有1只雌性红腹锦鸡死亡,之后三人将红腹锦鸡在自己的养殖场内喂养。

3月17日,郭某成通过手机微信联系到有人想买红腹锦鸡放生,便与满某笑将4只红腹锦鸡(其中3只雄性活体、1只雌性死体)伪装成自己猎捕的野生红腹锦鸡,欲以每只1000元的价格出售3只雄性红腹锦鸡,后被举报查获。

严惩不贷!3人非法收购、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获刑

繁峙法院对该案做出刑事判决后,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忻州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繁峙法院经审理再次做出刑事判决。判后,三原审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忻州中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郭某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满某笑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朱某来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此判决已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护野生动植物

维护生态平衡

从你我做起!

相关阅读: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 甘肃昨日新增7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