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通知!考研人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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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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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安排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22日8:00后登录北京化工大学“考场查询系统”(yz.buct.edu.cn/zsgl/kcgl/kccx.aspx)查询具体考场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前我校不安排考生进校查看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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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
(一)进校要求
1.东校区南门开放入校时间为上午7:10-8:35,下午12:40-14:05。昌平校区南门开放入校时间为上午7:05-8:30,下午12:35-14:00。请校外考生合理规划交通方式及到校时间,避免因迟到而无法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注意防寒保暖。
2.校外考生进校时,须出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体温<37.3℃)方可进校。为保障进校秩序,提高入场效率,请所有考生在排队时提前打开“北京健康宝”。
3.如考生进校时出现体温异常,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将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场要求
1.东校区、昌平校区考场大楼开门时间均为上午7:30、下午13:00。
2.考生进入考场大楼时须佩戴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北京化工大学在校生在指定位置进行身份核验和第一次安检,出示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低于37.3℃,经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考场大楼。校外考生在指定位置进行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考场大楼。
3.考生进入考场大楼后,须按要求将包、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用品(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以及和考试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考场。进场前应配合安检,并将本人“健康承诺书”交给监考人员。建议北京化工大学在校生不带包。特别注意:开考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违规处理。
4.考试期间,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大楼。
(三)考试用品要求
1.我校考点允许考生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准考证说明中允许使用的考试用品及疫情防控所需口罩进入考场。所有参加自命题考试的考生请自备胶水或胶棒,所需考试用品可放入透明文件袋中。
2.考生应及时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每位考生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
3.我校考点所有全国统考科目及联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统考科目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选择题需使用2B铅笔,非选择题需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
(四)离场要求
1.考生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15分钟之间。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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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
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例,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对于违纪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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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研考”微信公众号(gh_f6f1fb9564ca)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短信。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