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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原标题:我省将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来源:海南日报

我省将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预计达千亿元

海南日报海口12月16日讯(记者 邵长春)12月16日上午,《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规划》为2025年实现自贸港早期安排、早期收获提供了金融业发展路线图。

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主要有七大目标。一是构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落地,推动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评估机构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二是完善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业务和产品集成创新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金融业态,创新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推动“监管沙盒”落地应用。探索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稳步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实施普惠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构建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相匹配的普惠金融体系。

三是丰富与国际规则和制度体系相接轨的要素市场体系。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清算所、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和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国际化发展。

四是健全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相适应的跨境投融资体系。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我省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

五是拓展与国际金融体系相匹配的金融人才发展体系。金融人才规模整体扩大,人才能力显著提升,层次丰富的海内外金融人才引进机制初步建成,金融人才服务环境持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和认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六是深化与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推动设立金融法院。加快搭建境内外金融人才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平台。推进金融创新等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法、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加快出台地方金融条例等金融配套法规。

七是筑牢与海南金融业全方位对外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快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构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加强监管力量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

具体发展指标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海南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10%,全省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0家。

《规划》设置了七大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功能,筑牢现代金融业发展根基;二是扩大对外开放,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谋划创新特色,抢抓金融转型升级新机遇;三是做强产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对标国际先进,打造一流金融业发展生态;五是落实人才优先,强化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六是深化联动合作,融入金融业发展新格局;七是创新监管体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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