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法治之光点亮乡村振兴之路——汉江中院辖区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见实效
人民法庭扎根乡村,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是乡村振兴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汉江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特点,找准司法工作精准发力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妥善化解农村产业纠纷,在巡回审判、人民调解、田间普法等活动中,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谱写服务地方发展的大篇章。
01办案到田间妥善解纠纷
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服务人民群众最前沿,是展现法院干警形象的“窗口”。仙桃法院长埫口法庭在受理涉及乡村土地、鱼塘经营权纠纷时,都会实地查看、走访询问,为依法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奠定基础。
2010年10月,西流河镇某村村民小雷与村委会签订《某河村渔池承包合同书》,承包该村19亩鱼塘,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自2016年起,小雷因多方面原因不再向村委会支付承包款,且合同到期后,迟迟不按约定将鱼池返还给村委会。无奈之下,村委会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村民普遍关注的土地流转、宅基地等涉农案件,我们会采取邀请身边人参与案件调处、巡回审判、判后答疑等有效途径,实现定分止争、以案普法并重,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长埫口法庭负责人邹容立马开始着手案件办理。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邹容主动前往该村实地调查,多方询问村民全面了解情况,同时采取“背对背”形式倾听双方真实想法,找准案件争议焦点。为及时妥善解决双方纠纷,邹容法官当天便邀请该村乡贤能人参与调解,用双方听得懂的“土言土语”释法说理,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02驻村忙调解服务乡村游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近日,天门法院黄潭法庭“驻村调解室”在黄潭镇七屋岭村正式挂牌成立,并同步开展工作。该调解室的成立得到黄潭镇党委政府、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
七屋岭村位于天门市黄潭镇,连续6年被省、市批准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村”“生态宜居村”和“绿化宜居村”等称号。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安排部署,七屋岭村全力推进田园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先后建成三军菊花基地、知青农场田园综合体等旅游景观,举办了5届乡村旅游文化节暨农民丰收节,擦亮了黄潭在江汉平原的乡村文旅靓丽名片。
结合当地旅游资源丰富、旅游纠纷日益增多的特点,为服务保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黄潭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旅游景区最前沿,在七屋岭村设立“驻村调解室”,定期派驻法官干警值班值守,接受群众咨询,驻村现场调解,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进景区,义务开展诉前调解、矛盾调和。
“驻村调解室旨在扩展司法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与镇司法所、村民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以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工作布局。”黄潭法庭负责人袁媛对接下来的工作充满信心,“我们共同搭建纠纷化解工作平台,加强诉调对接,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能够真正做到纠纷不出门、矛盾不出村,不断优化当地旅游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七屋岭村设立“驻村调解室”公布法庭干警联系方式,实时回答游客、村民的法律问题,并及时提供法律指导,还在节假日期间深入景区,开展普法宣传,积极主动回应游客、旅游经营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为规范旅游市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03普法在田间明理促和谐
“王庭长,我们现在搞清楚这些法律概念了,我们申请撤诉!”在一番耐心解释下,潜江法院泽口法庭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及代理人当场表示申请撤诉,被告当场表示感谢,周围的村民也纷纷称赞法庭的做法,矛盾在田间地头得到了化解。
近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在潜江法院泽口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案涉田地的情况争执不下、说法不一,考虑到双方是同村同组居民,为了弄清这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症结,经合议庭评议,潜江法院泽口法庭庭长王永军提议先休庭,直接前往案涉土地就地开展庭审调查,便于掌握真实情况,从根本上帮助诉讼当事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原、被告双方均当即拍手同意。
“本案是否会涉及其他居民的经营水田?案涉土地的四至是否清楚?案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属是否明确……由我来给你们讲解讲解其中的法律常识。”驱车20分钟后,法庭人员及当事人来到案涉水田边开始耐心询问案情,同时为赶来的村民们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经过调查了解,在实际操作中村中会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出现错误的事情发生。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错误,当事人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颁发证书。承办法官王永军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为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劝解双方以和为贵,让附近来围观的村民都收获良多,最终该案当事人申请撤诉,握手言和。
当面倾听诉求,实地调查走访,体现的是汉江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汉江法院将完善基层法庭建设,做好服务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主动适应群众对改善民生的新需要,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