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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管好“小微权力” 兜牢民生底线

原标题:南宁:管好“小微权力”兜牢民生底线

“作为东文村包片干部,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停止服刑人员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造成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仍然领取养老保险金长达28个月。”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新胜村委治调主任文中卫,因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服刑人员文某林违规领取养老金2608.75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小微权力”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的一个具体实践。

今年以来,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及民生领域各职能部门在权力行使中的薄弱点寻求破解之策,在宾阳县等3个县区选取6个行政村(社区)作为复制推广第四批改革典型经验(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对象,持续深化对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监督,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权力监督体系。

“鱼塘属于村里集体资产,除了在镇政府网站上公开竞标信息,还要张贴到各个坡的公开栏,确保人人知晓,决不能指定人员承包项目。”在村民小组会议中,江南区村务监督员们更加明确工作职责,在开展监督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发声。

江南区纪委监委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构建监督精准有力、决策公开民主、开支阳光透明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重点发挥村务监督员这个主体的监督作用,协助开展各类监督共1150余次,发现问题108件,提出建议213个,促进村务监督提质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发挥好村务监督员作用的同时,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市辖123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公示公开、提级监督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基层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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