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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推出示范条款解决国际商事争端

原标题:海南推出示范条款解决国际商事争端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白玉琳)今天,记者从海南一中院了解到,在参考国际商事仲裁、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等示范条款的基础上,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日前制定了《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该条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意见》提出“对与我国司法辖区无实际联系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海南涉外民商事专门审判机构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规定”。

日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成功调解一宗争议标的130多万美元的大额合同纠纷。该案系国内、外当事人明确协议选择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处理争议的商事案件。法官熟练使用中英文双语沟通,就国内外法律规定、文化差异耐心释明,经过长达10小时的沟通促使本案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分别写信表示感谢。该案在《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出台前夕成功调解,表明该条款是顺应海南自贸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应运而生。

该条款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司法领域的一项机制创新,旨在以更开放的姿态探索涉外审判机制,提升海南自贸港国际司法竞争力。先行先试有利于营造更加与国际接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使海南成为外商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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