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婿制毒身陷囹圄岳父母洗钱认罪伏法
正义网滨州12月10日电(记者郭树合通讯员高磊)11月29日,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洗钱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仝某、何某认罪认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3月25日,两名被告人的女婿谷某将12万元现金交给仝某夫妇,由他们转交制毒嫌疑人李某,当日下午,李某拿走9万元,被两名被告人截留3万元。次日,谷某、李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侦查机关在仝某家中提取5个白色塑料桶、2个蓝色圆桶、1个蓝色圆桶(盛有制毒原材料)等制毒物品,在询问仝某时,仝某未供述3万元的毒资。仝某夫妇将3万元毒资隐瞒截留在家中,于今年3月份,将2.8万元存入银行,剩余毒资留在家中备用。
受理该案后,无棣县检察院检察长全案审查、研判分析,补充了相关证人证言材料,完善证据链,两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采取快速办理机制,仅用10天就将该案起诉到无棣县法院。
开庭时,二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知道该款项系制毒所得。检察长通过其女婿谷某某涉毒被抓、收款人李某某被抓、公安机关曾到其家中调查等情节进行了充分阐释,使二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后又向法院提交了认罪认罚文书。该院根据其认罪态度修改量刑建议,增加了主刑和罚金,被法院采纳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