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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检察人的检察故事 一只旧瓷杯

原标题:老检察人的检察故事|一只旧瓷杯

1978年7月,山西省榆次市检察院(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恢复重建。1981年,我从部队复员后被分配到院里,在三科(即经济检察科)当了一名法警。我刚到院里时,机关还在老城东大街西边公检法大院里的“排房院”办公。

那时,国家的重点工作刚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市里的各项经济建设还都有待发展,当时的工作条件十分有限。单位会在每年八月十五发一两斤我们当地有名的“郭杜林”月饼或几瓶水果罐头,夏天给每个干警发一顶麦秸编的小草帽,发一两袋橘子粉,冬天发一副皮革手套,平时干警骑自行车出去办案时一天补助几毛钱,这些就算很不错了,大家都很知足。

老检察人的检察故事 一只旧瓷杯

“迎客松”瓷杯。

一次,院里给每个干警发了一个喝水用的瓷杯。瓷杯高15公分,口径8.5公分,瓷质洁白,釉面细腻,一面是黄山迎客松,一面则书写着“榆次市人民检察院”。每个人都很爱惜这个瓷杯。上班喝水,都尽量放在办公桌中间,或紧靠墙,生怕摔了。下班时,有的人还会把杯子躺倒锁在自己的办公桌抽屉里。每个人用一样的杯子,使用中难免拿错。细心的女干警就在瓷杯手柄上编了各种花样的塑料绳,再与杯盖连起来,既好看又便于区别。

笔者在办公室尽量把瓷杯放在办公桌中间,怕不小心打了这爱惜的瓷杯。

笔者在办公室尽量把瓷杯放在办公桌中间,怕不小心打了这爱惜的瓷杯。

后来市县合并,办公人员增加,办公用房紧张,检察院就从公检法大院里的“排房院”搬到了东大街中段的原来是人民银行的“银行楼”里,可没几年就又感到办公室空间紧张了。1991年4月,经郝海贵检察长争取,市里终于同意检察院盖新办公楼了,可要先腾出已卖掉的“银行楼”,搬到安宁大街上的一幢单面楼里暂时办公。搬家时,我怕打碎了这瓷杯,就拿回了家,想着等单位办公房安顿好以后再拿到办公室用。可我嫌它不便携带,怕拿来拿去不小心会打碎了它,就再没拿到机关。后来各种杯子多了,玻璃的、塑料的、不锈钢的各式各样,既保温又便于携带,我在家也不用这瓷杯了,而算作一种收藏,把它放进了书柜里。

这么多年过去了,晋中地区变成了晋中市,我们市院也变成了区院,院里人员和各项检察工作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只旧瓷杯见证了我们检察事业的发展,见证了我院的发展变迁,也见证了一名由初到检察院的法警,到如今从事过了大部分检察业务的干警的检察人生。

(作者李砚明,退休前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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