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开展学校食堂和学生膳食管理专项整治
“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不仅高还量少,学生对此普遍反映强烈。”今年6月,来宾市兴宾区某学校纪检监督室向驻兴宾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这些问题,牵出了该校食堂套取学生伙食费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顺藤摸瓜,严肃查处了该校为解决活动经费不足,变相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校外老板,并通过虚报食堂食材的数量和价格,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作学校教师工作餐、校领导聚餐、运动会、文艺晚会等活动经费的问题。最终,该校校长蒙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副校长陆某、总务处主任张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追回违规违纪资金7万余元。
2021年以来,来宾市纪委监委深化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市开展学校食堂和学生膳食管理专项整治,充分运用“室组局地”联合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教育体育局、学校纪检监督室等监督力量,共查处套取食堂物资采购资金、套取学生伙食费等案件17件,追回违纪资金57.65万元。
针对教育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监督难题,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调研组深入市直中小学校开展调研督导,探索提升校园监督效能,在全区率先铺开设立学校纪检监督室,延伸派驻监督触角,打通学校监督“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公办学校共设立纪检监督室203个,配备450名纪检监督干部,配套出台工作职责、监督检查、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工作制度,解决了被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力量薄弱、监督盲区等问题。
针对学校商店(小卖部)物价高、食堂卫生较差等学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该市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组织监督检查组联合对公办学校所有商店、小卖部和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有的教师把食堂就餐卡转入购物卡消费、未经报批报备就对外出租小卖部、食材验收把关不严、有的食材没有检验合格证等问题161个,及时督促整改,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决一般性问题106个。
“针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职责,我们组织所有公办学校纪检监督室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为持续营造公平、健康的教育环境保驾护航。”来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来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