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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次“方信”小黄鱼毒性污染物超标,厂家被罚10万元

原标题:1批次“方信”小黄鱼毒性污染物超标,厂家被罚10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12月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江苏省连云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方信食品”)因1批次香酥小黄鱼毒性污染物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10万元。方信食品称,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是所购原料因远洋捕捞新鲜度有异所致,公司还在寻求更好的处理办法。

“方信”香酥小黄鱼毒性污染物超标

10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其中标称方信食品生产的“方信”香酥小黄鱼(香辣味,称重销售,2021-06-21)存在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5.475倍。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12月7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上述抽检事项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查明,方信食品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箱,共计5公斤,货值320元,均已销售完毕,产品不合格是原料新鲜度问题导致。方信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当地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方信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料因远洋捕捞产生新鲜度差异

天眼查资料显示,方信食品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880万元。事实上,本次处罚前,方信食品近两年已多次被罚。

2020年3月,方信食品因“舟山东海虾米”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被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8万元。2021年9月,方信食品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连云港市赣榆区应急管理局罚款3000元。2021年10月,方信食品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被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罚款8.5万元。

同时,“方信”香酥小黄鱼也是今年第2次因毒性污染物抽检不合格。2021年6月,江苏市场监管局2021年第33期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1批次标称方信食品生产的香酥小黄鱼(称重销售,2021-02-04)N-二甲基亚硝胺含量不合格,检测值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8.45倍。

12月8日,围绕小黄鱼产品半年内2次被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等问题,新京报记者依据天眼查收录联系方式致电方信食品。方信食品工作人员称,公司“小黄鱼”原料源自个体渔船采购,因原料均为远洋捕捞,出海来回至少要15天,所以第一天到第十五天捕捞的鱼会混在一起被渔民售卖,进而产生新鲜度差异。“我们也曾找江苏海洋大学的教授等请教如何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专家建议从源头上尽量购买渔民近几天捕捞的新鲜货。但实际上鱼是混在一起卖的,难以区分天数,所以目前还在寻求更好的处理办法。”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图片来源电商截图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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