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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寻衅滋事案牵出公益诉讼线索 14.48亩被毁耕地迎来生机

原标题:一起寻衅滋事案牵出公益诉讼线索 14.48亩被毁耕地迎来生机

正义网武汉12月7日电(记者周晶晶通讯员张雯琇)日前,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6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五年五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至8000元,且依法承担被毁耕地修复责任及复垦方案鉴定费用。这也是武汉市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底,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官刘惠受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一起寻衅滋事案。“当时公安机关侦查发现,6名嫌疑人除因争抢工程与人发生争斗外,还非法占用村里一处集体鱼塘供他人倾倒建筑垃圾,并以一车垃圾100至160元收费牟利。”刘惠回忆。

为对后一行为进行罪名确定,刘惠搜索研究了大量同类案例,最终从外地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典型案例中受到启发。经向外地同行请教办理经验,刘惠结合自身案件特点,引导公安机关就鱼塘所处土地性质、受损面积及程度等进行重点取证。经鉴定,涉案现场占用耕地14.48亩,土地用途改变后,耕地已达到“三级破坏”程度,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无法继续耕种。

2020年初,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嫌疑人批捕。考虑到该案可能还涉及公共利益受损,刘惠第一时间将线索提供给了公益诉讼办案组。

“接到线索后,我们随即前往现场,发现被占鱼塘和周围耕地,已变成垃圾倒场,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巨大损害。”公益诉讼检察官陈薇心痛地说。

在就嫌疑人刑事责任进行补充侦查的同时,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对该案公益受损问题也展开立案调查。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密切配合,通过专业研究机构展开了进一步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显示,虽然垃圾中含有少量有毒有害物质,但对耕地的污染程度尚未达到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的标准。

本着保护公益的目的,该院会同公安和国土等多家行政机关进行多次研讨,一致认为嫌疑人仍需对耕地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随后,三名嫌疑人均表示愿意积极承担民事责任以换取从宽处理。

2020年11月20日,该院以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罪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官和公益诉讼检察官共同出庭,指控刑事犯罪,并要求6名被告人对破坏的14.48亩耕地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若不能履行复垦方案,或履行情况达不到方案所列标准,则须承担土地复垦费用182.9443万元。起诉书还要求被告人承担土地复垦方案鉴定费用5万元。

2021年10月26日,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量刑建议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目前,被告人家属已对涉案地块建筑垃圾开始清运,检察官表示后续将持续跟进耕地复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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