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方回应穿制服人员“抢甘蔗”:系第三方公司,媒体:执法不能外包
来源:新黄河
12月6日,一则老人被制服人员收走甘蔗后在街上痛哭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记者多方核实了解到,事发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叠石桥,当地政府通报称已暂停相关责任人工作开展调查。
网传视频显示,多名身着“静通市容”制服的男子围着一辆自行车,不断将自行车后架上装着的甘蔗搬到旁边印有“静通市容”字样的皮卡车后斗上,推着自行车的老人看着制服人员搬走甘蔗后当街号啕大哭。这段视频上传至网络后引发热烈关注,有网友评论认为,老人大冷天卖甘蔗不应被如此粗暴对待。
6日晚间,记者联系到视频中老人的孙女张女士。张女士介绍,爷爷今年73岁了,因为一直想要帮助家里减轻负担,从她记事起爷爷奶奶就自己种甘蔗,然后用自行车推着到街上卖,用以补贴家用。张女士称,正好是甘蔗成熟的季节,爷爷这个时候就推着自行车到家周边售卖,事发地叠石桥离家不远,也会偶尔去上一次。
“他在我心中不是那种会当街就哭的人。”张女士说,爷爷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不会无理取闹,视频里在街上哭成那样,肯定是受到了委屈。张女士还介绍,因爷爷的遭遇,家里人已经将事情投诉到相关部门,“我希望能够对这个事有一个说法,这事儿太粗暴了,希望爷爷得到道歉”。
记者注意到,视频传至网络后,有当地网友称组建了爱心甘蔗群用以购买老人的甘蔗。张女士表示,她对此不是很清楚,但她在晚上听到母亲说,明天要去弄很多甘蔗,因为有很多人会来买。
事发属地三星镇镇长袁卫涛回应记者称,视频中着制服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跟要求理念格格不入,缺乏温情。已约谈公司,对责任人暂停工作,并启动问责程序。并将于7日登门拜访当事人,向其道歉。
当晚,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2021年12月6日,网传三星镇有身着保安制服的人员,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卖甘蔗老人,引发了社会关注。
经三星镇政府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我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对此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给老人造成的伤害我们深表歉意。
目前,我镇已暂停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启动程序开展调查,并依照规定进行问责。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媒体评论]
执法权岂能“外包”
这些黑衣人有执法权吗?如果没有,他们有什么权力用暴力方式哄抢老人的甘蔗?这不是“缺乏温情”的工作态度问题,而是执法权不容“外包”的是非问题。
老人可能涉及到占道经营,但是违法应该由执法机关依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来纠正、处罚,一群黑衣人仗着人多势众强抢老人的甘蔗,算什么呢?无论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行为,还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没收”行为,我国法律都明确只能由执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行使,不能够由企业的员工来“执法”,这是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明确规定。
相关视频截图
需明白,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基层的执法权也需要法律授权,它不能私相授受,也不能“外包”。当地政府与“静通市容”(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服务,要求“静通市容”“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但是执法权是不能因为一纸协议授予“公司临时工”来行使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尚且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何况“第三方公司人员”?
政府可以购买服务,但权力不容由营利性的公司行使,否则就是越过了边界。这次事件当中,要求一家公司事实上承担“公共管理”职责,去处理占道经营等轻微违法,是以违法处理违法。公司是要营利的,出于压缩成本等动机,必然施压一线工作人员,这些没有执法权的工作人员,在考核压力之下可能无所不用其极。
相比老人被哄抢甘蔗,公众更关注的问题是基层执法权被一纸合同“外包”。街头执法、查封、暂扣、没收等行政行为,不能由一家商业公司来行使,否则,即使街面干净了,也会让法治成最大输家,政府公信成为最大的受害者。(来源:海报新闻、九派新闻、澎湃新闻)